关于遴选“中国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第七批)人选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09-27 09:00:34 浏览量:

关于遴选“中国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

(第七批)人选的通知

根据中国教育部与英国创新、大学与技能部签署的协议,中英双方计划资助200名中国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赴英国相关公司及机构实习。现按照该项目中方执行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文件要求,将我校的第七批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期项目概况:

第七批实习岗位包括行政、建筑、工程、金融、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客户服务、项目管理、零售、市场营销、房地产、翻译等。实习单位主要为公司,为带薪实习,实习期限一般为12-50周(不含为期2周的在英岗前培训)。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于2011年3月上旬赴英。

英方将支付被录取人员在英岗前培训课程费、食宿费和实习薪酬等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将为被录取人员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申请人须先经由学校推荐,再参加留基委的差额评选,英方执行机构 — GTI公司将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面试,并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项目主页:www.ukchinagrad.com

二、申请条件:

1、勤奋学习、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2、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年龄21-30岁(1989年10月15日前、1980年10月15日后出生)。在职、定向、委培学生除外

3、申请人的雅思或托福成绩符合各实习岗位的具体要求(详情见附件1,面试时须向英方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原件);

4、未同时申请其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5、能够在规定时间赴英实习并按期回国。

三、申请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派出国/赴港澳台项目申请表》(中文填写)

申请人可登录招就处首页(http://acgo.ruc.edu.cn),进入学籍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打印。或直接通过http://acgo.ruc.edu.cn/Download/37.htm下载。

该表第6页,申请人应填写对欲申请岗位的理解,以及自身哪方面素质符合岗位要求,字数在1000字以内。

最后一页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人为研究生的,还需导师和研究生院培养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如果学院的推荐人选在两人以上(含两人),须单独出具推荐函,要求如下:

推荐函须带推荐排序(见附件2)。如果其中有研究生,请学院将推荐函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签署意见后再递交我处。在上述情况下,《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派出国/赴港澳台项目申请表》最后一页,仅须导师签署意见、签名即可。

3、成绩单(中文)

学院教秘签字、加盖教务科公章即可。一年级研究生出具已获取学历阶段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若目前尚无成绩单,则请附上一份500字以内的《英语能力说明》(中英文皆可)。成绩单原件最迟须在参加留基委面试时提交。

上述申请材料,务必于2010年9月29日17:00前,由学院统一交至招生就业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北区食堂609室)。我处不受理由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另外,请各学院将推荐函电子版(见附件2)以“赴英实习第七批-XX学院推荐函”命名,最迟于10月8日17:00前发送至xjk@ruc.edu.cn。

学院规定了最迟提交时间的,请申请人以学院规定为准。

四、选派工作大致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中旬

国内院校向留基委提交申请人名单

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英方评审

11月下旬

面试

2011年2月

项目组公布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

3月上旬

被录取人员派出

五、联系人:

1、项目组中方联系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事务部,陈琳,电话:66093934

2、项目组英方联系人:ukchinagrad@gtisolutions.co.uk

3、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与项目组联系):庞老师,82509507,lois.pang@gmail.com

4、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选拔):苗老师,62511693, xjk@ruc.edu.cn

六、注意:

1、被录取的申请人,派出时间为24周以上的(含24周),须在派出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加教学、培养活动。

2、申请人目前为2011届毕业生的,若被项目录取,须在派出前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附件:

1、 赴英实习第七批实习岗位列表

(链接:http://acgo.ruc.edu.cn/Download/147.htm)

2、 推荐函模板

(链接:http://acgo.ruc.edu.cn/Download/146.htm)

招生就业处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