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2016年春季学期答辩安排

更新时间:2016-01-21 10:07:36 浏览量:
时间 工作 具体要求 完成人
2月22日前  

确认完成培养计划

(所有非题库、题库、国考已经全部通过,科研成果已经发表)以及完成论文写作

学生

注:科研成果必须在2月22日前已经见刊。

3月6日前 提交培养材料,申请答辩,纸质版交到信息楼249

1、学生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在系统下载填写打印答辩申请报告书,导师签字,交给教务秘书;

2、填写科研成果一览表,并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和原件一起

3、缴纳答辩费6500元,将答辩费缴纳收据提交一份给教务秘书

4、与论文指导老师沟通准备论文预答辩

学生

http://portal.ruc.edu.cn/ypytdxl/index.jsp

账号:资格卡号    初始密码:123456

科研成果一览表必须本人签字确认,审核人请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3月20日前 完成预答辩

按专业分组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方可进入下一阶段,预答辩未通过者,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或延期答辩,修改后,最迟于3月25日之前交电子论文进行论文检测

学生,导师,学院

3月25日前 办理审核申请答辩资格的手续

1、培养材料提交说明中涉及的材料备齐后,由学院统一到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核申请答辩资格的手续,通过后方可领取论文封面、答辩记录纸;

2、教务秘书提交学院答辩计划,上报答辩名单。

学院,学生

逾期不接收答辩计划库之外的人员申请学位;已列入答辩计划库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无故中止答辩。

3月25日前 对论文重复率进行检测

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最迟于3月25日之前交电子论文进行论文检测

电子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说明:对软件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上的学位论文,责成修改,本学期不予推荐答辩;对重复率在10%以上,30%以下的论文,应视不同情况修改论文,修改合格后方可列入答辩计划库。

3月31日前 交标准格式电子论文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论文格式要求排版,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评阅人有可能拒绝评阅;

学生

论文格式查看:

http://grs.ruc.edu.cn/shownews.asp?newsid=1167

论文发送至邮箱ly252671575@163.com

4月7日前  

送论文评阅

学院

  准备论文答辩

系统打印《答辩决议》(一式两份)、《记录封面》一份,准备答辩PPT、答辩时自备笔记本电脑;

学生

4月24日前 评阅书返回

收集整理评阅书

学院

答辩前三天之内 答辩前准备

来校开答辩前布置会;

交1张2寸蓝底证件照;

根据评阅书修改论文;

准备答辩

学生

5月11日-15日

 

(具体日期待定)

答辩

具体安排再通知,

提前布置会场;

现场携带:

1. 笔记本电脑,PPT;

2. 答辩决议(一式两份);

3. 答辩记录封面;

学生

答辩结束后 整理材料

1.整理答辩记录, 6页左右;

2.选票贴在一张A4纸上;

3.填写存档材料,卷内文件目录涉及的内容,除“授予学位决定”还没有之外,其他材料按目录顺序排列,并在目录上填写文件日期,上下信息填全,交回;

学生

   

提交论文:印刷版5本交学院;

电子版提交地址:http://www.lib.ruc.edu.cn(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

学生

学期结束前  

待学院学位委员会和学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提交电子论文 按照图书馆要求

学生按照图书馆通知网上提交。网址http://www.lib.ruc.edu.cn

未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人员,不予发学位证。

学位信息报盘  

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完整准确填写各自信息。

学生

领取学位证书   教务秘书本人来学位办签字领取,去校办盖学校钢印及校长签名章。

照片要求两寸蓝底免冠本人,证书遗失不补。

归档工作 按具体通知

及时准确整理,所有问题在归档前必须修正以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学位授予决定一式两份,归人事档案、科技档案,遗失不补。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系统填写论文题目后不得做更改,请各位同学引起重视

1、逾期不接收答辩计划库之外的人员申请学位;已列入答辩计划库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无故中止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正文应与中外文摘要合订在一起。

      装订顺序为:封面、扉页、声明、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正文。

3、图书馆所需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实行网上提交,提交的地址:http://www.lib.ruc.edu.cn/。提交成功后将收到提交回执,不在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人员,学校将不予颁发学位证书。

 

2016年春季学期必须答辩学员名单如下:

吴燕、李志军、张毅、杨晓杰、孙慧

申请答辩的时间期限:最后一门课成绩通过后三个学期以内完成答辩。 以上同学2016年春季必须学期申请参加答辩,否则视为放弃学位。

附件1:答辩申请报告书

附件2:科研成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