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附综合考核名单)

更新时间:2023-03-30 14:42:26 浏览量:


考生材料审核分数线

60分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及安排后续公布。若因北京市和中国人民大学疫情防控要求,综合考核办法与形式有变化,将提前在学院官网(info.ruc.edu.cn)公告或通过电子邮箱告知。

一、总体要求

综合考核是进一步考查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

考生要签署《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二、综合考核比例

我院拟录取人数与综合考核人数之比约为1:1.2至1:2.5。

三、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各项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最终成绩排名。

(1)外语水平(100分)包括:

笔试:专业外语(50分)考试内容涉及英文论文的阅读、翻译、写作等内容;考试时间30分钟;

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

(2)专业水平(100分)考核专业核心科目,采用笔试的形式,分成两部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一部分:电子信息基础(含数据结构、程序设计)(50分);

第二部分:专业方向基础(50分),其中: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方向、区块链方向考核科目:数据库、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

人工智能方向考核科目:数学与人工智能基础。

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100分),采用面试的形式。专业课面试着重考察考生对所申请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四、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总分100分,考生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分50分,考生得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

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成绩加权求和得到总成绩并排序。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专业课及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40%、40% 。

五、录取

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学院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六、综合考核时间安排

(后续在信息学院官网(info.ruc.edu.cn)公告或通过电子邮箱告知)

附:综合考核名单

报名号

姓名

报名号

姓名

1000294286

巩玥

1000294301

张鑫宇

1000294300

李春旭

1000294309

郭梦瑶

1000294306

闫冬冬

1000294316

黄鹏垦

1000294312

迟永胜

1000294321

郝淼

1000294322

李银松

1000294334

赵安

1000294338

张帆

1000294299

秦春玲

1000294346

钟娟

1000294311

王平

1000294348

李维

1000294313

朱玮

1000294351

高彦杰

1000294326

叶偲

1000294284

梁鸽

1000294328

吴超

1000294287

徐琛

1000294349

李浩然

1000294297

王春晓

1000294293

林秀峰

2023年3月

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