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信息学院电子信息专业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公示)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我院2025年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交流与我院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我院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综合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和纪委监督下,自始至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从严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进入综合考核基本要求
考生材料审核分数线:60分
综合考核名单(见附件1)
三、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为2025年4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及安排后续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综合考核形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各项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最终成绩排名。
(1)外语水平(100分)包括:
笔试:专业外语(50分)考试内容涉及英文论文的阅读、翻译、写作等内容;考试时间30分钟;
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
(2)专业水平(100分)考核专业核心科目,采用笔试的形式,分成两部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一部分:电子信息基础(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50分);
第二部分:专业方向基础(50分),其中: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方向、区块链方向考核科目:数据库、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三选一);
人工智能方向考核科目:机器学习。
我院不指定参考书。
(3)综合素质(100分),采用面试的形式。着重考察考生对所申请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同等学力人员报名时如未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后参加六级考试但成绩未达到426分以上,或无同等水平其他种类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的,须参加综合考核中的外语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
五、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需要在4月8日前提交《2025年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纸质版原件(鉴定表后续通过邮件发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信息楼233办公室(请邮寄普通顺丰快递或者EMS,不接收闪送、同城急送),联系人:韩老师,联系方式:010-62513007。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鉴定表中的“填表说明”,按照要求提交完整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不得参加考核。
2.考生报到时提交的材料:
(1)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备查)
(2)身份证原件(备查)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4)签署好的《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六、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总分100分的,考生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分50分的,考生得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
综合考核各项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成绩按照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 20%、40%、40%进行加权求和得到加权总成绩。
七、推荐原则
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推荐。
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综合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推荐。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老师 电话:010-82500685
email:louhl@ruc.edu.cn
附件1:综合考核名单